一、引导外地员工留温过年
1.鼓励市外员工留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留工的外地员工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按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4位为准,2023年1月和2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留温时间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未离开温州市为准。企业向属地街镇申报办理。
2.发放留温福利补贴。发动、鼓励各大商超为外地留温员工发放各类活动券、抵扣券,为留温员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满减和打折优惠等活动。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义诊、健康讲座等公益活动,为外地留温员工免费发放防疫物资礼包。鼓励在温通信运营商为外地留温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温州)免费赠送2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对持有鹿城区公安分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留温过年的外地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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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暖心活动。各级群团组织、商会、协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如开展“五心”服务、“妈妈的味道”暖心礼、“暖冬小候鸟”云上公益冬令营等系列暖心活动,重点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外地员工。全区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施春节期间向外地留温员工及其家属免费预约开放。组织开展“职工春节乐”系列活动。
4.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治欠打非·百日清零”和根治冬季欠薪等两个专项行动,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对确因经营困难造成工资拖欠或难以及时支付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及时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二、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
5.引导企业稳定生产。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行动,引导企业科学安排春节期间生产计划,农历年底前各助企服务员至少进企服务一次,全面宣传惠企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化解连续生产中碰到的问题。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生产安排。对规上制造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超过1000万元、4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8%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增长超过18%的部分,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若不满足上述条件,但符合2022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且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提升25%以上(含)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2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在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达800万元及以上,按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通过“订单统筹”“员工共享”“物资互助”等方式强化产业“内循环”。
6.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加码“抱团出海”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展拓市场,对企业的出境人员费用提高补助,其中境外展会举办地为亚洲区域的,每人给予8000元人员费补助,亚洲地区以外的,每人给予1.5万元人员费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人次。加大RCEP合作交流支持,引导外贸企业积极赴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重要商务活动(参展除外),对企业出入境机票费用给予30%的补助。
7.强化企业要素保障。一是强化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二是强化企业融资保障,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随借随还等“连续贷+灵活贷”贷款模式,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机构让利空间,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三是强化企业物流保障,加快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疫情的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保障,确保企业物流通畅。四是强化企业用能保障,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接好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生产不断档、随时可开工。
8.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强化企业要素保障
10.保障员工早日返岗。做好企业员工错峰离温、返温车辆运输服务。对跨省就业的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2023年1月22日至2月2日,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返岗就业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4位为准,2023年1月和2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给予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代为办理并向属地街镇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50元/人、华东地区15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200元/人。
11.加大员工招聘力度。在防疫政策允许情况下,春节前后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招聘会场次。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组织企业派专车到对口地区、劳务输出大省开展招聘活动,其中赴外劳务协作不少于1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12.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新员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工中的作用,对为企业新引进员工5名以上的服务机构,可按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新引进员工以鹿城区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